日亚化败诉!并支付艾睿高昂诉讼费(附加:日亚化维权史)

3月18日消息,澳大利亚联邦法院全席法庭(Full Court of Federal Court of Australia)于2019年1月29日作出判决,认定亿光客户Arrow(艾睿电子)所贩卖的亿光产品不侵权,并判决日亚化应支付Arrow诉讼费用

亿光对此判决结果表示肯定,这也是亿光继美国及台湾等地区针对日亚化YAG专利提起无效诉讼程序,并赢得胜诉判决后,再次胜诉。

Arrow胜诉后,亿光在官网公告表示支持:

依据法院判决,日亚化应支付Arrow诉讼费用。亿光对此判决结果表示肯定,捍卫客户权益大获全胜。

亿光表示,亿光已于美国及台湾等地区针对日亚化YAG专利提起无效诉讼程序,并赢得胜诉判决,美国最高法院(Supreme Court of the United States)认定日亚化美国YAG专利US5,998,925与US7,531,960所主张之权利项全部无效。台湾智财法院确认日亚化台湾YAG专利TW383508无效,亿光表示上述胜诉事实不变。

日亚化的LED YAG专利布局

日亚化的LED YAG专利在LED业界闻名:绵密的专利布局构成了一张网子,让日亚化手上握有凡是要进入LED领域必定会碰到的专利。在这种情形下便如同禁航区;很多厂商即使想用绕路方式(回避设计)来通行也无法成功,唯有留下买路钱(付权利金)才可以进入禁航区。

上图是日亚化YAG专利布局的全貌,可以明显的看出从左上角紫色框框中第一个1997年7月29日送件的YGA美国专利US5,998,925开始,随着产品演化与法规变化,日亚化不断以分割案来调整专利范围,增加对手回避设计的难度。直到于2007年3月5日,即亦10年后送件的分割案US7,531,960 (虚线红框者)为止,已经不只是YAG专利了。

亿光再诉日亚华专利侵权

2017年9月28日,LED光电产业厂商亿光电子工业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大陆地区子公司 (以下统称「亿光」) 于向深圳中级人民法院提出专利侵权诉讼,控告深圳日亚化学有限公司(日亚化)以及其经销商恒炘源侵害亿光覆晶(flip-chip)专利技术,并要求法院针对侵权产品下达禁制令以及损害赔偿。中国专利复审委员会于2018年10月确认该专利有效,驳回日亚化的专利无效请求。

亿光覆晶专利布局广泛涵盖美国、中国大陆地区、日本、欧洲、韩国及中国台湾地区等所有重要市场,且大量应用于车载、背光、照明等用途。

回应日亚化2018年10月16日于其网站发布新闻稿,亿光强调其拥有的COB专利仍为有效,亿光可继续主张其权利。关于东京地方法院判决一事,亿光表示尊重,然该判决并非最终审定,双方均可上诉。

亿光重申了尊重智慧财产权之一贯立场,并表示全力捍卫客户及股东权益,对于侵权行为必采取法律行动绝不容怠。

日亚化维权历史

一直以来,日系大厂日亚化在申诉维权的道路上越走越远,“挑”起了不少专利案,对整个行业的生产制造商起到了警惕之意的同时,也引起一些厂商担忧。

1.日亚化VS美国照明经销商

2016年,日亚化向美国地方法院提出针对三家LED经销商或零售商的专利控告。日亚化学(Nichia Corp.)发布声明,指称已向美国东德州地方法院提出三起诉讼,控告美国三家 LED 照明经销商Feit Electric (先前已经被日亚化控告过)、美国LED照明及其他商品的零售商Lowe’s公司以及其产品销货中心LG Sourcing(LGS)以及LED照明经销商 Mary Elle Fashions, Inc,商业名称为 Meridian Electric (Meridian),日亚化表示,该公司对上述厂商的指控,皆为侵犯其美国专利号第8,530,250号(简称“250号专利”)。

250专利是采用一种创新技术制造LED ,早在2008年,日亚化就已经开发该技术制造产品。日亚化250专利产品包括公司的757和157系列产品,这是今天跻身市场上最流行的LED产品。

日亚化学表示,Feit Electric的 “BPOM60/830/LED灯”,Lowe’s的“Utilitech Pro 24-条形灯”;Meridian的“装饰褶帘LED小夜灯和LED26W等效节能灯”均侵犯了该公司的专利。此外,该公司正在对三家经销商过去的侵权行为寻求损害赔偿。

2.日亚化VS英国 B & Q PLC

2016年,日亚化在英国伦敦高等法院专利法庭控告一间英国公司侵犯了日亚化的LED专利。这间被告的公司是 B & Q PLC,是英国的DIY通路商。

日亚化表示,英国 B & Q PLC 销售的LED产品中,侵犯了三项日亚化在YAG荧光粉方面的LED专利。违反的专利号码是欧洲专利号:European Patents Nos. 0936682, 2197053, and 2276080 (YAG-based phosphor patents),诉讼提起日:5/27(英国时间)。

 3.日亚化VS中国亿光电子

2016年3月4日,日亚化在中国北京知识產权法院起诉控告亿光电子(2393)中国子公司—亿光电子(中国)有限公司,及亿光的授权经销商—北京都城亿光电子器件销售中心等,请求永久禁制令及损害赔偿。

据悉,日亚于此诉讼中系基于两件YAG相关专利:中国发明专利号97196762.8(“762号专利”)及中国发明专利号200610095837.4(“837号专利”),主张被告在中国销售的LED產品侵权,包括產品型号334-15/T1C1-4VXC-L(ES)和67-21UMC/S3031/TR8/LT侵害762号专利与837号专利,而產品型号67-21S/KK2C-H6565M41N42936Z6/2T则侵害762号专利。

4.日亚化VS美国液晶电视品牌Vizio

2016年3月21日,日本的LED大厂日亚化学工业株式会社向美国东德州联邦地方法院起诉控告美国液晶电视品牌Vizio侵害其美国专利US8,530,250,并于3月24日,向美国中加州地方法院起诉控告Vizio侵犯日亚化学四件专利,包含“US7,855,092”、“US7,901,959”、“US7,915,631”“US8,309,375”号利,请求法院核发永久禁制令,并判给损害赔偿。

根据美国法律媒体的资料,Vizio的液晶电视产品,有使用到台湾厂商的LED背光模组,当中使用到的LED晶片产品,被日亚化认定为侵权产品,因此控告液晶电视厂。

5.日亚化VS台湾灿星网通

2013年,日亚化学工业(NichiaCorporation)向东京地方法院递状控告台湾灿星网通(4930)日本子公司「灿坤日本电器」所制造的LED台灯(产品型号TF-A321)侵害该公司第3803696号专利(以下简称696专利),除要求停止侵权行为之外,并提出损害赔偿要求。

6.日亚化VS韩国首尔半导体

2008年,日亚化与韩国首尔半导体在白色LED等GaN类发光元件、及首尔半导体高功率白色LED“Acriche”系列所采用的LED芯片触犯了日亚化欧洲专利等发生专利纠纷。日亚化学提出了要求首尔半导体停止侵权并赔偿损失的诉讼请求。

 7.日亚化VS丰田合成2002年,围绕着蓝色发光二极管(LED)的专利,日亚化学工业与丰田合成之间的专利纠纷不断。后双方进行和解谈判。

专利布局比技术重要?

荧光粉的专利,除了要看原创性,还要看是否可以真正执行。像YAG及TAG已经是日亚化跟欧司朗的专利,所以如果利用YAG或是TAG加以变化,即使取得专利,却是既没原创性也无法执行。日亚化之所以能在LED产业钳制同业竞争对手多年,技术是其次,最主要关键是其周延慎密的专利布局手法;如果空有技术但对专利布局一窍不通,那再好的技术到头来也是会拱手让人。

发表评论

邮箱地址不会被公开。 必填项已用*标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