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访大联大控股财务长,这才是文晔投资案的真相

半导体分销商大联大收购同业文晔30%股权案持续演进,并已经延长公开收购期间至2020年1月30日。DIGITIMES继五问文晔董事长郑文宗后,同步专访大联大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财务长暨发言人袁兴文,除了针对此前所公布的四不一会再度做出详细说明,还回到半导体代理与产业层面提出讨论。


大联大发言人袁兴文重申四不一会,再度对市场各类说法公开说明 / 符世旻摄

Q:大联大方面如何看待分销商角色价值与市场定位?

答:我首先必须说明的是,基本从大联大投资控股的公司政策上,所启动对文晔之股权收购,就是纯粹的财务投资,背后完全不涉及所谓的想要掌控经营权,因此才会有此前公开声明的四不一会。

也就是说,关于市场上所谈及的文晔与大联大后续结合是否1+1<2的说法,根本从头到尾就没有中间的加号,所以这个等式本身就不成立,至于后续的所谓市场占有率争议、产业结合综效、甚至可能进入董事会、增加收购持股比重、拿下经营权等各种说法自然也就不成立。

谈到产业角色与秩序,无非是从客户与供货商原厂角度考虑,可以回到德州仪器(TI)收回代理权的事件分析。TI一口气收回于大联大、文晔、美系分销商安富利(Avnet)代理权,仅剩另一美系分销商艾睿(Arrow),大幅往直售市场靠拢。对分销商来说,只能靠良好的服务,争取到原厂业务体系与系统厂客户采购体系的认同。

产品要透过代理商或是采用直接销售,原厂一定有自己的政策,如高通(Qualcomm)的产品100%直售,代理商之于高通并没有增值服务的功能,又或是台系IC设计龙头联发科也曾经大幅度收回代理权,甚至美系品牌龙头大厂,几乎是由下至上的把所有事情细节都谈拢。

即便是握有200多家原厂代理权的大联大,目前也没有看到哪家原厂或是系统客户非得要通过代理商做生意不可。

市场上确实一再提出怎么界定IC产品地理区域与销售市场占有率问题,我强调两点,首先是不能只看台湾市场,再者,大联大投控所引述的资料来自于如WSTS机构调查得出之市占率数据。

事实上,文晔于公司年报及公开说明书中的数字也是采用该机构对亚太半导体销售金额计算,文晔于亚太市占率约3.2%,大联大年营收大约是文晔1.6倍,市占率初步估计约5.1%左右,两者约计8.3%。

许多中小型IC设计公司都是自己经营客户,大型芯片业者因幅员广大难以照料,才有了分销商服务的需求,客户、原厂主导权非常大,已是产业长期存在的事实,我认为在这边谈及垄断、寡头,是有些自相矛盾的说法。

Q:大联大成立以来历经营收高成长期,近年来出现衰退,以及市占率下滑等情况,以文晔近期持续新增产品代理线,是否成为收购文晔股权的原因?

答:大联大15年前确实以营收增长为最重要目标,如2000~2005年每年增长几乎是40%起跳,当时年营收增长若是20%就已经算是不及格。随着营收不断增长,营运资金需求日增,每年募资计划都是重要任务,而当总体经济与产业出现景气循环趋缓时,公司营运会比较辛苦。

大联大2005年开始转向以获利增长为导向,要确保利润与盈余,再投入未来的投资增长,2008年全球金融海啸很幸运安然度过。

回顾这几年来,大联大获利长期持续正向增长,从成立之初每年不到10亿的年盈余,增加到目前新台币60亿~70亿元的水准,也进一步得以持续投资本业,如物流即服务(LaaS)等数字化转型计划。

我仍强调,文晔具有相当优良的团队,分销商产业对于人是非常重视的,PM、业务之于原厂与系统厂客户等,更希望文晔团队全部留任。市场上质疑,说是财务投资,怎不去投资台积电等,但是拿数千万元买卖股票投资,跟拿出80亿元不能相提并论。

在了解分销商产业的前提下,选择投资优秀的同业是正确的,80亿元资金是负责任的表现,这个金额甚至超过大联大一年的税后盈余,在此重申三点,第一,投资熟悉的产业,第二,投资优秀的团队,第三,长期投资不可能杀进杀出。

大联大方面按股权比例认列获利,关注的是总获利。我们的目标是希望文晔小股东先赢,并且大联大的股东也双赢,同时倾听社会意见,希望遵守合法、理性、务实三原则,并且再度强调,董事席位大联大方面一席都不会争取,且非常赞成文晔董事及经营团队增加持股,代表团队对文晔的肯定。

Q:文晔质疑大联大拟闪避送件公平会部分问题,另如何看待中国市场监督管理局审查?如何看待此案与日月光结合硅品对比?

答:不管是公平会或是中国大陆主管机关,只要有需要,我们一定全力配合说明。我们不是很了解封测产业,很难去对比评论日月光结合硅品案,外界一直拿来做比较,我个人认为不太妥当,毕竟我们不是局内人,不方便做评论。

我也再度强调,在四不一会声明后,大联大后续若有任何违背承诺的动作,等于是直接违反台湾的证交法、公平法。大联大是对台湾法律体系作出承诺,这也都是证交法、公平法管辖的范围,除了相关民刑事责任以外,最严重甚至包括出售持股。

事实上,为了文晔30%股权,把诚信、资源置于这么大风险之上,毫无意义。对于大联大来说,若要并购就是要合意,没有合意就没有并购,更不会有综效,也因此这个财务投资案只有财务收益,跟事业结合毫无关联。

Q:后续数字化转型与LaaS模式如何进行?

答:不管投资案是否成功,LaaS是后续分销商数字化转型很广大的市场,半导体产品日新月异,包括3C再到车用电子、智慧城市、智慧家庭,LaaS有很多着墨空间,从纯服务跨足电子零组件供应链,寻求相当多的合作模式。

关于大联大四不一会

在文晔本届董事任期内,不会提名或参选文晔董事,会出席文晔依法召集的股东会,并参与表决,且不会与任何第三方约定共同行使表决权,也不会向主管机关申请召集股东会,不对外征求委托书,并维持不高于30%的持股比例,不会再于资本市场加购持股。

本文来源DIGITIMES(文中内容为袁兴文口述,DIGITIMES整理,不涉及立场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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